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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创板允许尚未盈利的高新企业登上资本市场舞台

时间:2019-02-22 08:13  来源:证券时报  作者:程丹  浏览:1084

原标题:应该如何监管科创板?

  科创板是新兴事物,上市主体是一批新经济企业,这也意味着监管难度加大,如何做好科创板的监管,守住风险防控底线,是需要思考解决的关键问题。

  不同于“企业发展壮大再上市”的先例,科创板允许尚未盈利的高新企业登上资本市场舞台,这类企业研发投入较大、技术迭代快、失败率较高、经营风险大,在科技创新过程中,不断积累不断试错让企业存在研发失败风险,且新技术新产品更迭较快,彼时高科技很有可能此时就全民普及应用,科技随时的颠覆更新,很难用一套标准对高精尖企业进行界定,行业是动态发展,也就必然要求监管不能一成不变。

  纵观成熟市场,对科创企业的接纳也都经历了一个探索适配的过程。以美国市场为例,每年都有大量的高新技术企业登陆纳斯达克,相应的,每年也有大量的科技企业从纳斯达克离开,“宽进严出”的制度设计让纳斯达克过去十年间,退市企业家数明显超过上市企业数量,同时,伴随着企业业绩出现较大变化,个股股价波动率也显著较高,美股投资者经过市场教育,对此习以为常。回归到我国资本市场,在退市常态化还未完全设立、价值投资理念缺失的市场环境下,中小投资者占大多数的A股要一下子适应科创板机制恐怕不太现实,在开板初期,“逢新必炒”的投资习惯可能会在科创板上重现,需重视短期投机炒作风险。

  在放权给市场的同时,对科创板的监管需秉承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理念,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问题。一是通过制度设计做好事前防控。设置投资者适当性门槛,压实中介机构责任,利用降低资金申报频率、完善融券机制等方式降低科创板上市初期过度炒作的概率;二是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,在事中监管方面下足功夫。明确科创板的异常交易标准和问询标准,在市场波动明显偏离企业价值时引导信息披露,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二级市场交易监管联动,如有必要可通过监管手段让市场恢复平稳;三是加强稽查执法为科创板运行做好事后保障。对于科创板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市场操纵、内幕交易等线索,第一时间进行查处震慑违法违规者,通过加大行政处罚力度、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协作等方式加大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打击力度,不断完善投资者司法保护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。

  科创板是一个新设板块,在发行、交易、退市、持续监管等制度设计上有别于原有板块,在新板块推出和新旧制度磨合过程中,不可避免会对原有板块带来一定影响,积极方面如带来增量资金,带动同行业相应板块更趋活跃等,而风险方面有的可以预估,有的则难以预计,需做好足够的制度储备确保科创板平稳落地,市场健康发展。(本系列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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